关于开展2008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10-21 10:56:02     作者:wangfang     点击:
 
   
 
2008年应征青年报名表.xls关于开展2008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9月23日,市政府和警备区组织召开了全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0月9日,南岸区政府和区武装部又专题召开区2008年征兵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征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08年度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冬征兵工作,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关于做好征兵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坚决执行市征办和区征办的征兵命令,紧紧围绕兵员质量这个核心,坚持依法征兵、廉洁征兵、征合格兵,确保任务完成。
(二)今冬征兵任务
因我校学生参军入伍比较踊跃,历次征集效果比较好,南岸区征兵办公室将我校今年送检人数由10名增加到15名。
    (三)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和范围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2008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各级各类本(专)科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09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8年入学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对在抗震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在身体、政审合格的情况下优先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2008年的应届普通高中生,指标在重庆市征兵办公室掌握,不属我校征召范围。
(2)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8年年满18至20周岁,我校学生可适当放宽到22周岁。
(3)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8月21日颁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4)征集时间安排
全区今冬征兵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为准备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30日),主要工作是各学院配合学校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在认真做好学生应征入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学生报名(填写2008年应征青年报名表,见附件),并于10月28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校武装部罗宇处。学校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上报区征兵办公室。
第二个阶段,为体检阶段(11月2日至9日),主要工作是按照区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对应征学生进行体检。
第三个阶段,为政审阶段(11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是对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政治审查。
第四个阶段,为定兵阶段(12月上旬完成),主要工作是召开全区的定兵会议,确定今冬新兵名单。
第五个阶段,为新兵起运,上报情况阶段(12月10日至30日前),主要工作是完成新兵交接、起运工作,上报今冬征兵工作总结。
为驻西藏、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需空运进藏进疆的,征兵开始的时间要适当提前,并于11月25日前将新兵空运到集结地。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按区征兵办公室下发的新兵运输通知执行(另行通知)。
(四)关于2009年直招士官工作问题
根据总部安排,2009年从地方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将于今年10月启动。市征兵办将根据各区县高校专业设置实际,将招收任务下达到相关区县。我校此项工作待区征兵办下发征集通知后进行。
 
征兵工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一定要紧紧围绕提高征集兵员质量这个核心,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校今冬征兵任务。
 
 
     
     


版权所有: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Copyright © CQUPTMT S.D.,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