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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人才交流节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合理引导,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人事局决定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人才交流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人事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联英人才•重庆人才大市场、部分区县人才市场
二、活动时间
20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大学生成长、服务大学生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重庆市首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牌暨重庆大学生就业网开通仪式
时间:2008年4月13日(周日)上午9∶00-9∶30
地点:联英人才•重庆人才大市场华新街市场四楼招聘大厅
(二)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主会场:4月13日上午联英人才•重庆人才大市场华新街市场
分会场:4月15日上午合川区人才市场,4月18日上午万州区人才市场,4月24日上午巴南区人才市场,4月25日上午涪陵区人才市场
(三)重庆市第二届大学生人才交流节网络招聘会
时间:2008年4月13日-4月30日
网站: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www.cqrc.net)
重庆大学生就业网(www.cqxsjy.com)
(四)“赢在职场”现场PK电台直播活动
时间:2008年4月13日(周日)上午9∶30-10∶00
地点:联英人才•重庆人才大市场华新街市场四楼大厅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政策咨询活动
活动期间,公布各区县(自治县)人才市场监督管理电话和毕业生服务窗口电话,各招聘现场设“政策咨询台”,接受毕业生政策咨询;主会场免费发放《2008年毕业生服务手册》。
(六)第二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活动
按照《关于开展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07〕163号)文件要求,开展我市第二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活动。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可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公益性组织积极申报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市人才中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本届大学生人才交流节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各项活动。承办单位要建立专人负责制,认真做好现场招聘会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交流节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收集信息、及时报送。承办单位要积极收集、整理、发布本地区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参加网络招聘会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上报市人才中心汇总,在重庆人才公共信息网和重庆大学生就业网同步发布。
(三)严格监管、做好服务。承办单位要对用人单位资质与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欺诈行为发生。活动期间,对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对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在收费上应适当予以优惠。
(四)即时跟踪、认真总结。交流节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为今后继续开展该类活动积累经验。要即时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分析高校毕业生应聘成功率,并于4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刘红、何欢
电 话:023-67765417、67765637
传 真:023-67765637
E-mail:hh71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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